第二汽车制造厂,也被简称为“二汽”或“东风厂”。在防备驻扎在苏军远东地区的“装甲洪流”,随时闪击我“三北”地区(东北、华北、西北),失去长春“一汽”、北京“北汽”等重工业和军用车辆生产基地的大环境下,于1969年在湖北十堰市成立“二汽”。其实,早在1952年11月,就提出过了在远离东北(此时伟大的抗美援朝战争已经爆发2年)的中国内陆腹地,修建军用车辆生产厂(基地)的打算。作为在极端困境下,建设1座后备军用车辆生产基地的计划迫在眉睫。

伴随我人民志愿军在朝鲜半岛的作战态势的好转,1953年7月27日在板门店迫使“美帝”签署了《朝鲜停战协定》。这意味着长春“一汽”及区域内重工业基地,不再受以美军为首的所谓“联合国军”的轰炸威胁。位于东三省的中国重工业基地,在全速生产制式解放军装备(一汽CA-30、CA-10系列卡车;沈飞歼-5、歼-6战斗机)同时,进入了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井喷时期。

由上图可见,苏军早已制订好进攻我国东北三省的重工业基地、华北地区(北京)的政治核心、西北地区的战略大后方的作战计划。由毛主席亲自拍板的“二汽”的选址,充分考虑到我国在1960年代的国家安全和周边政治格局。

苏军在与北约对峙时装备了大量技术兵器,而在远东地区则将T-62、T-72系列装甲兵器作为突击我解放军“三北”防线的利刃。至1958年,中国人民志愿军战斗部队撤离北朝鲜,我国的经济建设在苏联全面援助下飞速发展。“一汽”大解放系列军用卡车毫无争议的成为解放军各军兵种主力运输车和各功能保障车。虽然此时仍然被“中苏友好”的光环笼罩着,但政治上的裂痕已经出现。由赫鲁晓夫提出的“联合舰队”和“长波电台”,所引出的一系列后续问题。最终,中苏关系急转直下,以珍宝岛自卫反击战苏军失败,被我军缴获了1台完好的T-62中型坦克收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