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男生勒死两卖淫女并辱尸
李某23岁,案发时是吉林大学的大四学生。李某称,去年大学毕业前,因有八九门课未通过,压力一直很大。去年2月,他回京在实验室做毕业设计,3月6日,李某从网站上联系上卖淫女蔡某,当天,他以300元的价钱与20岁的蔡某发生了关系。
“以前总幻想和尸体做爱,觉得刺激。”李某说,第二天早上,他就感觉必须要做这件事,觉得控制不住,不做就活不下去,人就像碎掉一样。随后,他就带着绳子等工具,来到蔡某家,将其勒死,并将尸体运回昌平家中,辱尸后分尸,将碎块埋在自家院中。
3月23日,李某又将另一名卖淫女顾某杀害,也运回家中辱尸后掩埋,还将顾某三部手机盗走。
两次做司法精神病鉴定
去年4月8日,李某被公安机关查获归案。该案审理中,公安机关委托司法鉴定中心为李某做了司法精神病鉴定。结果为,李某属于限定刑事责任能力,法庭应用时,可以按照“限定刑事责任能力”来判定。
后由于法院依法通知鉴定人出庭作证,鉴定人未出庭,依据刑诉法相关规定,该鉴定意见不能作为定案依据。根据被害人家属的申请,法院又委托鉴定机构再对李某进行了司法精神病鉴定,结论为李某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法院认为,李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和盗窃罪,且所犯罪行极其严重,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
据此,法院数罪并罚判处李某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