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改革完善银行业金融机构外部政策环境和激励约束机制。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强化货币政策逆周期调节和结构调整功能,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建立健全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金融企业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政府性融资担保考核,强化外部考核激励机制。
开展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全国性银行要发挥好带头作用,内部转移定价优惠力度不低于50个基点,5家大型国有商业银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40%,开发性、政策性银行要把3500亿元专项信贷额度落实到位,以优惠利率支持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商业银行要将普惠金融在分支行综合绩效考核中的权重提升至10%以上,大幅增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首贷、无还本续贷。鼓励保险机构发挥保险保障作用,提供针对性较强的贷款保证保险产品。
引导公司信用类债券净融资比上年多增1万亿元,金融机构发行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券3000亿元,释放更多资源用于支持小微企业贷款。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上市融资,加快推进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优化新三板发行融资制度,引导和鼓励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专注投资中小微企业创新创造企业。
人民网北京6月8日电 据中国民航局网站消息,8日,民航局、外交部、卫生健康委、海关总署、移民局发布关于目的地为北京的国际航班从指定第一入境点入境的公告(第3号),公告指出,自6月8日零时(北京时间)开始,增加武汉为北京国际航班的备用第一入境点。
公告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有关规定,根据疫情变化情况,决定调整目的地为北京的国际客运航班指定第一入境点。
公告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有关规定,根据疫情变化情况,决定调整目的地为北京的国际客运航班指定第一入境点。
公告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有关规定,根据疫情变化情况,决定调整目的地为北京的国际客运航班指定第一入境点。
公告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有关规定,根据疫情变化情况,决定调整目的地为北京的国际客运航班指定第一入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