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中国消费者协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和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共同评选的“2018年十大消费侵权事件”揭晓。
本次评选所涉及的事件和案例,是从普通消费者的角度,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侦办起诉大量的消费侵权案件和中国消费者协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受理的数十万件投诉案件中梳理评选出来的,入选的案例与百姓的生活密切相关。
这十大消费侵权事件包括:
1、长春长生疫苗事件受到最严厉处罚
事件:2018年7月15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通告,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生产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的过程中,有的批次混入了过期原液、部分批次不如实填写生产日期和批号。有关部门在调查中还发现,长春长生公司和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65万余支百白破疫苗也存在问题,并且已经销往山东、河北、重庆等地。一时间,疫苗用药安全问题得到社会空前关注,监管机构也随之对不法企业出以重拳,加大了处罚力度。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吊销长春长生公司药品生产许可证,并罚没款91亿元;深交所对该公司股票强制退市;公安机关第一时间依法立案侦查,公司董事长高某芳等18名犯罪嫌疑人被批准逮捕;从主管部门到省市区,多名官员被严肃问责。